江西省临川第二中学

学生资助

2017年江西省贫困学生高考入学政府助学金申请要求、操作方法、时间安排

临川二中 2017-05-19 点击次数: 21743

2017年江西省贫困学生高考入学政府助学金

申请要求、操作方法、时间安排

一、申请条件说明:

申报学生必须是已进入江西省贫困学生库且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1、孤儿、烈士子女及残疾人家庭(指学生本人、父母,县以上残联发放的证件)。

2、农村和城镇低保户(特困户)(区县以上民政局发放的证件及银行卡或存折)。

3、家庭成员(本人或父母、胞兄弟姐妹)患有重大疾病、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病患者(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近三年医用发票)。

4、持有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证的家庭(以上级扶贫办下发的数据库为准)

5、父或母亡故或离异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没再婚)。(前者有村、居委会或派出所证明、后者有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6、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乡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7、人口多,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久病无能力医治(村、乡政府证明)。

8、其它原因造成家庭贫困。

二、操作方法:

1、学生拿到申请表后首先在表二中“一寸免冠照片” 处贴好照片,并将表二、表三中的各项信息、本人申请栏等内容都填写完整后,再拿这两张填好的表到复印店用“正反面”的原样式复印2份,最后持复印好的2份表到村(居)委会去盖章。(注:不收直接贴有相片的申请表,申请表上的相片必须是复印好的,表中“盖章”处应是原章,即红色印章而非复的印章)。

2、符合申请条件5678条的相关证明直接写在表三下方的“村(居)委员会证明”栏,证明人须签名、填写日期并盖好公章。(家庭贫困情况在此栏目详细叙述清楚就行了,不必再在同级村(居)委会处又单独开具类似内容的证明材料)

3、符合申请条件1234的学生,除完成上述1-2的操作外,在上交材料时要带原始证件来校核查,并用A4纸缩印在“表四”中(用残疾证、低保证、精准扶贫证等制作好的“表四” 的复印件要先到相关部门(残联或民政局、扶贫办)签“与原件相符”并签名、注明电话号码加盖公章,如果是低保证还要提供银行存折近期领款页面一并复印在“表四”上)

4、所有申请学生必须在诚信承诺书“表一”中所留的联系电话必须确保1年内有效,在“表五”中将高考准考证、省高招办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填报志愿(征集)密码卡缩印在一张A4纸上,在“表六”中缩印户主首页(有派出所章的那一页)和本人户口,“表七”中复印学生本人的身份证的正、反面和本人的工商银行(抚州范围以内)的资助卡正面(要确保复印的银行卡号清楚可见,并务必要在相应位置用水笔填写清楚卡号,如原来没有资助卡的一定要先到本市内的工商银行用学生本人的姓名自行开好卡后再复印在表七中)。

5、申请表(二)中“学校初审意见栏请班主任签暑“同意推荐”并签名,标明日期。

公示后审核意见栏和公示后审定意见栏请不要随意填写(保留空白状态)

(温馨提示:所有材料均应是A4的纸张规格,上交的材料一律不收粘贴件。其中表四、五、六、七都应事先粘好相关材料后再次复印方可。申请人最初所领到的所有表格的原始稿只是用于同学们制作材料用,均不用上交)


三、上交材料时间:

学生在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务必在824日以前交学生处①(新办公大楼7112室)黄青柯主任处(符合申请条件中12345条情况的材料请尽量在815日前上交)。

(最后学生要上交完整表格(表1—表7)共计2套,且均按原样式的双面格式的;另还要将完成好的表二、表三再次复印2份作为申请“高考路费”项目的申报材料(评审获得通过的,省内院校可另外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可另外补助1000元),高考录取通知书再单独复印1份)。所有缩印必须清晰,上交材料要及时,超过交材料时间,产生后果学生自己负责。

四、公示安排时间:

评审结果将分批次进行公示:1次公示时间为95日前后,第二次公示时间为915日前后,第3次公示时间为9月下旬。

公示地点:《抚州教育局网》(http://www.jxfze.gov.cn/list-34-1.html)和学校网页(电脑上进入http://www.lcez.com.cn/)学生资助栏目(在学校主页中的“专题类”的子栏目下的“学生资助”相关内容中)

(学生不是上交了材料就可以获得资助金,所以务必请学生关注自己最后能否获得公示通过。但为便于最后通过的学生持“回执单”到高校盖章,校资助中心在学生在上交材料时就先下发回执单,请同学们妥善保管好“回执单”并将其带到高校去报到,一旦在公示网站中发现自已获得通过就要到高校的资助中心去盖章,没有获得通过的学生,“回执单”将自动失效。)

五、确认发放时间:通过了评审且公示无异的学生,10月份还必须到抚州市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确认手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学生本人确实到高校报到入学)后最终才能领取资助金。原则上应在20171030日以前办理完毕相关确认手续,学生如逾期不来办理领取确认手续,视为放弃资助。为便于学生本人进行领取的确认手续,抚州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原则上将会安排在2017年国庆放假期间(102——7日)集中进行发放确认手续,请尽量在临川二中所安排到的批次时间段内进行确认(错过此时段的,也可在1030日以前的其它工作日时间内办理)具体发放时间见《抚州教育网》和学校网页,请相关同学高度关注。

六、确认发放地点:抚州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楼(抚州市教育局大院内)

七、10月份到抚州市教育局办理领取资助金确认手续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如是学生本人请带好以下证件1、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报到缴费发票(清单)原件及复印件请检查所拿到的发票是否盖有高校的财务公章,如无请务必加盖财务公章,否则无效3、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回执单》原件(盖章才有效)。以上3证少一件将无法领取。如是监护人来办理领取资助金确认手续的,除上述的3种材料必须带齐外,还需要提供监护人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者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家长与子女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仅限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获得路费的请准备以上材料的2套复印件)

八、学生(或监护人)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江西省学生资助中心办公系统》打印的“获得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资格确认书”上签字并加盖手印,上交回执单及相关证件的复印后,届时市资助中心将通过网上银行将资助金汇入学生留存的银行账户中。

九、温馨提示:为防止上当受骗,只要不是临川二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黄青柯主任或原高三班主任的关于“贫困资助”电话通知或短信均不要相信。最后祝各位的同学学业有成!

     临川二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6

 

 附件下载:抚州市申请高中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国家资助金诚信承诺书

 附件下载: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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